举报须知
监督举报
举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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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9-10-16      分享到:

一、受理范围

(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四)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五)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注意事项

(一)请您根据举报的具体内容,在受理举报的范围内进行举报

(二)请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您应对举报内容更多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借检举诬告陷害他人,会受到严肃处理,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和犯罪事实

(五)提倡实名举报。进行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电话等项目

请不要重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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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hitszxfjb@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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