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
以案说纪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一辅导员贪污班费、学生奖学金等问题
发表日期:2018-11-07      分享到:

一、典型案例

近日,网传“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一辅导员贪污班费、学生奖学金数万元”。经查,该辅导员承认有态度粗暴,有辱骂、体罚、恐吓学生和侵占学生利益的行为。20181031日,该辅导员退回索取学生的18000元,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对该辅导员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审理。

二、党纪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摘编自: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网站)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H栋814室
联系邮箱: hitszxfjb@hit.edu.cn

          Copyright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纪检监察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