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
以案说纪
北京市西城区体育科学研究所张某某等人违纪案件
发表日期:2019-01-03      分享到:

一、典型案例

北京市西城区体育科学研究所张某某、赵某某、李某某、张某,在201212月至20178月担任北京市西城区体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或者副所长主持工作期间,以报销停车费的形式,为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发放停车补助,共计人民币126731元。20186月,张某某、赵某某、李某某、张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党纪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摘编自:清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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