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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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第64期 ——“节点”即“考点”,廉洁过“两节”
发表日期:2025-12-31      分享到: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近年来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或是抹不开面子、或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吃了不该吃的饭,收了不该收的礼;有的打着礼尚往来的幌子,在隐蔽场所违规接受宴请,通过快递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的借节日大办婚宴敛财,使用公车参加私人聚会、办理个人事项;有的节日期间忘乎所以、心存侥幸,发生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越是重要节点,越要筑牢作风底线广大师生员工要以典型案例镜鉴,以“节点”为“考点”,常怀党纪国法敬畏之意,固守清正廉洁律己之心,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

一、典型案例

1.某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王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4年,王某多次在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高档白酒等礼品。喻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7月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某职业学院二级学院院长李某违规组织公款聚餐问题。2017年1月,李某组织干部职工在某酒店公款聚餐。期间,违规接受并使用校企合作单位提供的经费和礼品发放奖金、奖品。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某高校辅导员陈某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7月,陈某在担任辅导员期间,先后收受8名学生或家长赠送的购物卡、红包及礼品等共计16000元。陈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等级由十一级降为十二级,违纪所得被收缴,并调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4.某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处长刘某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23年7月,刘某赴某市公务出差期间,违规驾驶公务用车多个景区,返程途中跨省到另一景区游览,使用公款支付车辆油费等费用。2024年9月,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某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康某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康某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并以拜年等名义,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康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7月,康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大学某学院院长王某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问题2015年6月,王某在儿子操办婚礼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与该校有共建关系的北京某公司提供的婚宴优惠价格,邀请学校同事、下属参加婚礼并安排下属提供接送机、接待亲属等服务,造成不良影响。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院长职务。

二、纪法链接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零一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四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

(摘编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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